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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中药图书馆项目:代理原告成功全额追回投标保证金。

2022-07-14

亲办案例:未签合同未对公转款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未中标后用于投标的保证金如何主张退还

副标题安中药图书馆项目:代理原告成功全额追回投标保证金。

律所案号2021)晟川律代字第495

法院案号2022)0102民初1299 

原告朱某        被告深圳某装饰集团股份公司李某张某

我方代理    办案人:朱升禹、王康

案件结果支持原告(我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一、案情简介

朱某为参与“安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内外装饰工程项目”与深圳某建设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某对接借用深圳某建设公司的资质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2018109日朱某委托水某向公司指定收款人张某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480000后深圳某建设公司未中标该项目该笔保证金于2018117日由安徽省某政采公司退回至深圳某建设公司账户朱某多次要求深圳某建设公司退还该笔保证金但其一直拒绝退还

朱某遂委托本团队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深圳某建设公司及张某李某追偿本团队通过精细代理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深圳某建设公司退还保证金480000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二、争议焦点

朱某与深圳某建设公司既未签订合同也未直接对公司转账深圳某建设公司是否为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占有人投标保证金是否应当由深圳某建设公司退还

三、律师意见

朱某虽未与深圳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但就借用资质投标一事与深圳某建设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李某进行过磋商达成一致意见且在项目未中标朱某主张退还保证金时李某多次在与朱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承认欠朱某相应款项李某为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因由深圳某建设公司承担

张某系深圳某建设公司委托收取案涉投标保证金的被委托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被委托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因此张某的收取投标保证金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深圳某建设公司承担

根据招标文件中对于保证金退还的规定项目未中标后保证金应当退还在保证金退还至其账户时应当退还给朱某

)中标无效后当事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纠纷,是否适用建设工程即不动产专属管辖?

本案为了方便我方代理工作,我们认为本案纠纷源于建设工程应适用专属管辖规定,我方选择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此类纠纷虽源于建设工程,但尚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并未实际开工建设,当事人仅因招投标事项发生纠纷,应适用一般管辖,不适用专属管辖。因为投标保证金是担保行为,属于定金合同,具有独立性,当事人若单独以此纠纷提起诉讼,应以定金合同纠纷确定案由,适用一般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建设工程不动产专属管辖。当然,如果建设工程合同已签订,工程已实际开工建设,该类招投标纠纷应并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裁审观点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原告朱某委托水某向被告深圳某建设公司指定的张某账户转款480000作为涉案项目的保证金原告实质上是借用被告深圳某建设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因此本案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是退还保证金的合同纠纷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于保证金退还的相应规定涉案项目的保证金应退还至深圳某建设公司的账户投标人未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应退还投标人故深圳某建设公司应将保证金退还朱某被告拒不返还原告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已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故本院对原告的资金占用利息予以支持判决深圳某建设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朱某保证金48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四、裁判结论

支持原告朱某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深圳某装饰集团股份公司退还全部保证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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